2018年,呈贡区纪委监委坚持把派驻监督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不断擦亮派驻“探头”,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2018年,区纪委派驻机构共立案9件处分9人,其中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留党察看及行政撤职1人,开除党籍1人,行政警告2人,行政降级1人。
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严格遵守《关于加强呈贡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通过新设、整合等方式,设立6个综合和2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实现对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派驻机构由区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对区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除单独派驻纪检组以外,派驻纪检组干部的工作经费、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等都由区纪委负责管理。改革后,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清晰、监督更加有力、运转更加高效、成效更加明显。
找准定位监督精准发力。派驻机构摆正位置,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好“探头”的作用。各派驻纪检组紧跟区委和区纪委的部署要求,牢记“纪委干什么,派驻机构就干什么”,坚决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主动做区纪委的“千里眼”“顺风耳”;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监督是对驻在部门的党内监督、纪律监督,不是业务监督;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利剑高悬、形成震慑,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严格考核增强监督动力。制定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办法,指明工作方向,明确工作目标,树立工作底线,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督促派驻机构主动作为、善于监督、敢于监督。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准确领会中央精神,熟练掌握党纪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广泛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全面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增强监督执纪水平。对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缺失、“探头”作用没有发挥,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问责而不问责的,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始终维护好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
分片协作整合执纪合力。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执纪监督协作机制。整合执纪监督力量,将7个纪检监察室与6个派驻纪检组捆绑联动,形成6个协作组,共同对综合监督的部门以及区属国有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聚焦执纪审查业务,指导基层办案。将捆绑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组再次同各街道联系起来,每个协作组联系一个街道,对执纪审查业务进行沟通指导,形成上下衔接,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此外,区纪委统筹安排派驻机构干部选调、使用、交流、锻炼等工作,并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纪律、作风和廉政等方面的监督。(马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