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强化日常内部监督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9-01-14 08:16:20   来源:迪庆州纪委

2018年,迪庆州纪委监委按照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合理有效地组织协调开展工作,以过硬的标准、严谨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抓好队伍内部监督工作。

州纪委监委深入分析全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充分认识加强自身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统一思想中提高认识。从州纪委常委班子做起,带头落实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州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和严格监督,认真按照《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切实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相关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对纪检内部的执纪审查工作,严格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依规履行职责。

州纪委监委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做严格执行制度的表率,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在两委的领导下,通过会议、专题讲座和党课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文件,加强条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打铁必须自身硬”,凡要求各县市纪委监委和部门执行的,州纪委监委首先执行,凡要求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做到的,州纪委领导干部首先做到。管住小节,防微杜渐,不断提高自我免疫能力;在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把深入学习党章、党纪等贯穿于教育活动当中,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引导活动,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公众满意度。

认真清理岗位权力,按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内设部室、干部监督工作岗位的情况,明确每一层面人员的岗位责任,进一步规范防范措施,实现“决策权”“调查权”“处分权”和“监督权”的相互分离,防止权力集中发生廉政风险。

把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放在首位,建成覆盖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从体制机制上筑牢监督防线,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责任制报告、廉政档案等制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民主议事,健全完善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和完善“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切实加强对内部人员违规违纪的查处力度,强化刀刃向内震慑威力。2018年对5名提拔任用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并签订廉洁承诺书;积极开展对县市纪委部门的监督检查。在检查工作中,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严格措施,加强管理,认真履行好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和丽芸  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