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年终考核考出了水平,考出了实绩,帮助我们发现工作中的不足,真正实现了以考查漏、以考补缺、以考促进的目的。”一名刚刚接受完考核的同志说道。近日,文山市对纪检监察系统的58名干部职工进行了2018年度“年终考”,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级分类、公开民主、考用结合”的原则,对每位干部职工的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本次考核始终坚持把考核监督的再监督贯穿始终,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由考核领导小组亲自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综合管理;协调和处理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综合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受理对考核结果的复核申请;督促工作人员将考核材料及时报送组织部门存入考核对象个人档案。
根据考核原则、考核范围、考核组织实施与管理、考核评定等次制定考核内容、标准及方式、考核时间、考核程序和办法、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纪律等方面年考方案;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科员、工勤人员(派驻市人民法院纪检组和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除外)58人纳入“统考”人员范围;明确了对新录用、试用期间的公务员、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挂职锻炼期间的公务员、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考核要求。
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能,实行量化考核,总分为100分。平时考核评分占公务员年度考核总分的60%,年终考核评分占40%。平时考核按个人工作记实、评议打分、分管领导评价、公示考核情况、反馈考核情况的程序进行;年终考核以被考核人员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总结述职、评议打分的程序进行,有效杜绝了“突击表现”“谁熟定谁”等情况的发生。
此次考核结果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级别,该市纪委监委将把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重要依据,以实现通过考核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职工工作潜能的目的。(胡松 吕玉潇 王铭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