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元江县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理清工作思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发挥“探头”作用。
着眼“实情”摸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各派驻机构以“到岗就履职,开张就营业”的积极进取精神,积极主动与归口单位联系,明确主管领导和联络人员,组建工作交流微信群,公开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搭建联络平台,畅通交流渠道,着力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同时,通过对监督单位进行逐一走访交流,了解各部门在党建、党风廉政、人员结构、业务工作特征、流程等方面情况,摸清监督对象的基本底数,掌握监督单位的基本状况,为实施有针对性监督打牢基础。
紧盯要害抓关键,参与其中强监督。各派驻机构着重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监督各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要求,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严格落实决策事项、决策方式、报备制度。通过参加或列席各单位班子会议或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民主生活会、查阅会议记录、走访座谈等方式,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决定和要求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作中好的做法督促通过制度的形式予以固化、深化,不断完善和改进集体决策机制。
医者仁心念好“紧箍咒”,全面从严管党成常态。以作风建设常态化为抓手,促进纠正“四风”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紧盯重点时间节点,开展纪律作风督查检查,对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会务用餐、公款购买礼品、滥发津补贴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督查检查,督促驻在部门健全和完善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通过开展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等方式,常提要求,严明纪律,扎牢“笼子”,运用常态、长效的方法管人、管权、管事,对发现或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及还不构成违纪的问题,通过批评教育、责令纠正、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运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违轻微纪问题。2018年,该县派驻机构共立案9件。(翟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