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从严管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

发布时间:2019-01-03 07:54:37   来源:普洱市纪委

2018年,镇沅县通过严格资格审查、证件管理、组织纪律。切实强化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严格程序审批。严把审查、审批环节。征求县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意见,准确把握年内出(国)境次数、明确审批程序审批人。规定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审批程序。排查476名实职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镜)证件,对于呈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和办理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受理,切实把好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关口。

规范证件管理。建立县管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台帐,对上交的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逐一编号登记装柜,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保管。设置了《因私出国(境)证件领用登记表》,载明证件领取时间、领取人、出国事由等,并提醒持证人回国(境)后10日内将证件交回组织部。对已收回的证件,做好登记,向持证人开出回执单,证件送交人及接收人双方签字确认。

严格组织纪律。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公安部门,对全县各单位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和备案登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领导干部回国后10日内将所持出国(境)证件交县委组织部集中保管,对违反规定,拒不交出或故意隐瞒不交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对不如实报告的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提醒谈话、限期改正等处理。2018年,全县提醒领导干部18人次,函询1人次。(普红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