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洪武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发布时间:2019-07-16 10:08:04   来源:云南省纪委

云南省普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洪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洪武简历

李洪武,男,哈尼族,1963年4月生,云南普洱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函授),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9月至2006年11月,历任思茅地区墨江县那哈乡珠街村村长、那哈乡副乡长、墨江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墨江县通关镇镇长、党委书记、墨江县副县长、墨江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长;

2006年11月至2011年4月,任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委书记;

2011年4月至2013年3月,任西双版纳州纪委副书记;

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任普洱市政协副主席;

2014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17年12月至今,任普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