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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强化执纪监督 切实落实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9-12-29 08:14:36   来源:迪庆州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实事求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协调推动反腐败斗争,努力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紧紧围绕贯彻执行中央治藏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两个维护”、贯彻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问题,切实加强政治监督。组织召开县市党委书记向州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会议,3名县市党委书记向州纪委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并接受州纪委常委会成员提问和考评,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坚持正风反腐力度不减,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召开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会议,强化审查调查责任。截至11月底,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444件次(不含上级转办件),处置问题线索302件,立案102件。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程序,全要素、多形式、多层次实践摸索试用12项调查措施,加强纪法贯通,实现监察对象和监察职能全覆盖,充分发挥“1+1>2”的效果,截至目前,对6人采取留置措施。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强化监督,不断深化标本兼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截至11月底,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80人次,同比增长136.02%,“四种形态”处置人数分别占67.6%、17.6%、9.7%、5.1%,实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和法纪效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截至目前,全州共问责2个党组织和89名干部。制定《迪庆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失实澄清保护办法(试行)》,在德钦县和维西县开展了失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会,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壮胆、鼓劲加油。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重点开展监督工作。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监督。在全州范围内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通过自查自纠、交叉检查和重点检查工作,着重发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截至11月底,对122名党委、政府负责人和脱贫攻坚责任单位党委(组)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29件,立案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批20起。紧紧围绕民生热点问题开展监督。截至11月底,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问责7人,查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方面问题5个,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问责6人。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深挖细查,提级办理,全州共立案审查涉嫌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李健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