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过追悔,痛心疾首,唯认罪伏法,接受改造,荡涤心垢,愿以此警醒后人……”庭审现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医医院原院长韦光萍哽咽持续了近2分钟。近日,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韦光萍受贿、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经过近3个小时的审理,法院认定韦光萍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成立,依法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韦光萍退缴的受贿赃款人民币110万余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对未退缴的受贿赃款人民币55万余元依法继续追缴。
当天,由文山州纪委监委组织或自发申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州级卫生系统等40多家单位300余人旁听了庭审。
“纪法面前不问亲疏。”文山州中医医院干部职工纷纷表示,韦光萍案就发生在身边,警示意义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案为鉴,防微杜渐,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据悉,韦光萍于2018年9月20日被文山州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这也是文山州监委成立以来的第一起留置案。韦光萍2018年12月19日被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2019年1月3日被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该案由文山州监委调查终结,以涉嫌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向文山州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郑朝恒告诉记者:“该案的公开审理和宣判,旨在警醒各级领导干部时刻筑牢拒腐防线,吸取违法犯罪案件的惨痛教训,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谢进 雷军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