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宏州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创新信访举报工作理念,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精准有序受理信访举报,文明接访,及时反馈,充分发挥了问题线索“主渠道”、研判政治生态“风向标”和群众工作“重要桥梁”作用。
规范平台建设,推动工作提档升级。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分级录入扫描试点工作,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管辖权限分级办理各类信访举报件的登记录入、扫描存储和分流转办;规范使用群众来访接待系统,真正把“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抓实做细;启用12388信访电话举报,让群众反映问题更加便捷快速,切实体现“德宏温暖”。
明确职能职责,准确把握受理范围。监察体制改革扩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纪法交织,给信访举报工作提出新要求,州纪委监委信访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领会精神实质,提高甄别能力,准确把握受理范围,提高受理问题线索的质量,对聚焦反映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以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选人用人、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基层党员干部、纪检监察干部等6个方面内容的信访举报及时登记转办,督促办理。
完善规章制度,抓好专项工作整治。制定出台《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办法》《信访举报工作保密制度》《中共德宏州纪委德宏州监委关于通过信访举报渠道主动交代问题和自动投案的处理办法》等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策”要求,通过采取“六个一批”等措施,分类解决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今年以来,该州共梳理16件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进行领导包案督办,目前已全部办结。
准确及时反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实名举报的信访件,及时告知举报人办理情况,调查进度、查实情况和处理结果。对无特定对象通报反馈信访举报办理情况,通过网络公告、通报反馈会、典型案例曝光等方式,向群众及时反馈,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到让群众满意,及时做好信访人的思想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减少重复访、越级访。目前,该州已召开通报反馈会13场次,为13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截至11月,该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816件,同比上升11.3%,其中纪检监察检举控告业务范围内举报484件,同比下降12.7%。(向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