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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对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零容忍

发布时间:2019-12-20 14:15:38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近日,玉溪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全面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明纪律规矩,严查欺上瞒下、浮夸编造行为,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通知》指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有力的措施,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支持配合统计机构解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委和政府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维护统计独立真实调查,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类干扰、限制、阻碍统计工作依法开展等行为。督促统计机构切实担负起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和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工作职责,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严格追究统计违法责任人的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执法、软执法、选择性执法甚至包庇纵容统计造假等问题。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为契机,督促各级统计机构集中力量抓深抓实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关口前移、强化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动真碰硬、真刀真枪查纠统计造假行为,切实解决统计数据失真失实干扰决策判断、虚增群众获得感、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治效果。

《通知》强调,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着力查处地方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为片面追求政绩制定脱离实际的目标任务,迫使下级单位、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造假作假等突出问题;着力查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不抵制、不制止,放任、纵容企业虚报统计数据,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违规有偿提供数据、“买数卖数”等突出问题;着力查处领导干部为骗取政绩编造假数字、搞“数字出官”等突出问题。对于发生大面积或长期存在统计数据造假问题,对当地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带来恶劣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彻查严处。对于地方党委、政府和统计机构对统计造假放任不管,严重失职失责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要深挖统计造假背后滥用职权、“以数谋私”等严重腐败问题,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进行调查处置。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统计机构的工作协调协作,健全完善信息互通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移交等工作程序。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统计机构。要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统筹考虑统计造假问题成因及发生过程,区分授意指使与失职失察等不同情形,查清问题事实,准确认定责任,精准调查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要把追责和问责区分开来,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错责相当,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数据造假大都是权力滥用和政绩观扭曲共同作用的结果。数据‘好看’固然重要,但失真的统计数据,将误导决策部门对经济形势的研判,既要对统计数字负有领导、管理、监管责任的党员干部要深挖彻查、严惩不贷、零容忍绝不姑息,还要在积极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上下功夫。”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案件查办治本作用,筛选查处的统计造假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查找统计造假深层次原因,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推动地方和统计机构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体制机制。(王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