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安排和工作要求,保山市切实抓好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的闹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近日,该市纪委监委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着力解决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和控辍保学问题。2019年秋季学期,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人数共66496人,均全部享受资助政策。截至10月31日,全市已下达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23亿元,惠及27.22万余名学生;下达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资助资金1.22亿元,惠及11.72万余名学生。扎实推进“双线四级”责任制,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1月底全市失学辍学人数共124人。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隆阳区人民法院对蒲缥镇1例、施甸县人民法院对仁和镇1例拒不履行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监护人依法进行公开审理判决。
着力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和解决贫困群众就医难问题。全市81个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全市在脱贫攻坚范围内的866个村卫生室面积均达到60平方米以上,设有四室(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公卫室),配齐四种设备(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全市配备乡村医生3019名,并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每个村卫生室均有1名以上合格乡村医生执业。今年来,整合下达中央、省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和综合改革经费,为37个卫生院补充配备了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全自动尿液分析仪等医用设备。
截至10月份,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89542人,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门诊就诊138.82万人次,医疗总费用4739.41万元,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出2554.27万元;特慢病门诊就诊5.89万人次,医疗总费用1910.69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1896.48万元,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出1563.18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2.4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7.27万人次,医疗总费用35444.13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34090.73万元,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出24646.70万元,大病保险支出2057.04万元,医疗救助补助3753.14万元,政府兜底保障补助1140.51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92.69%,实际报销比例89.15%。
着力解决农村危房改造应保尽保的问题。截至11月18日,该市再次排查锁定2019年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15107户,在上次排查基础上新增218户,已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并完成改造;排查锁定2019年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危房户7435户,在上次排查基础上新增707户,已改造完成;新排查上报未享受中央补助政策但基本居住功能不完善的4类重点对象9624户,已由各县(市、区)自筹资金实施改造完毕。
着力解决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明显、管理不规范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加强对资金日常监管。检查产业扶贫项目673个,涉及财政涉农资金投入4.13亿元。二是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截至2019年11月28日,全市共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223个,建成搬迁安置房16688套,已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16684户72440人,搬迁对象入住率达100%。搬迁安置点共硬化道路630千米,配套建设管网1109千米,建成污水处理设施211个、垃圾处理设施117个,配套建设幼儿园33个、小学34个、初中6个、医疗卫生设施70个、社区服务设施86个、综合活动室175个、文化广场162个,搬迁群众入住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搬迁群众产业就业帮扶成效初显。截至2019年11月28日,全市共整合投入8.86亿元产业扶持资金,流转土地,发展特色农业,带动1190户搬迁贫困户增收;扶持92个安置点建设养殖小区,带动7045户建档立卡搬迁户发展养殖业。开展劳动技能培训19590人,实现就业24357人,通过发展产业、提高就业带动搬迁群众收入稳步增长。全市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人口16684户72440人中,已实现稳定脱贫16306户70435人,脱贫率达97.23%。
着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农村污水处理难和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的问题。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排查工作,共排查出存在问题工程449件,全部形成问题清单逐项推进整改,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十三五”以来共争取中央、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18240万元,计划完成380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6至2018年已经完成295个;扎实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工作,已建成美丽乡村35个,列入国家传统村落名录130个;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目前已有污水治理设施的行政村224个,污水收集处理覆盖人口15.5万人,污水处理总规模20966吨/天;建成乡镇镇区污水处理厂(站)35座,全市有47个乡镇镇区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乡镇镇区生活污水设施覆盖率达70.15%。全市涉及整治河湖“清四乱”问题共186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消号率达100%。
着力解决涉农领域“微腐败”问题。1月至11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15起、问责31人,其中县处级4人、乡科级17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513个,处理9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3人;其中扶贫领域方面的问题493个,处理88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0人。
着力解决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问题。全市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88起、罚款82.44万元。公安机关共查破食品、药品、环境刑事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其中非法采矿案件7起10人,食品、药品案件8起9人。腾冲海关截获147批次、1264千克非法携带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销毁走私不合格奶粉、蜂胶等共计9299瓶(罐)。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检查保健类店铺847个,监测各类广告3353条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起,挽回经济损失0.11万元。加大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整治力度,检查有关销售主体17081户次,责令停业整顿9户,下架封存涉嫌违法违规“五毛食品”763.46公斤。突出以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和有机污染物为抽检重点,完成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48批次、风险监测33批次,完成升级抽检289批次、合格283批次、合格率达97.9%。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抽检蔬菜样品3867批次、合格3847批次、合格率99.49%,抽检水果样品1441批次、合格1426批次、合格率99.03%;粮食部门完成粮食扦样检验107个样品,涉及被检查企业6户129个(仓),总体质量达标率92%,总体储存品质宜存率87%;腾冲海关抽取进口食品样品1400批次,出口食品样品131批次,合格率100%;卫生健康部门组织消毒餐饮具抽检200批次,不合格31批次,合格率85%。(宝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