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把案件审理程序、证据、定性、量纪等关口,着力提升案件审理规范化水平和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自觉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案件审理全过程,作为工作的“纲”和“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注重将个案审理放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中考量和把握,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人和事中,着力强化思想建设,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以更加清醒的头脑、坚定的决心、有效的举措提高案件质量。
强化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举办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培训班,市纪委监委适时组织相关县区人员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规范监督执纪行为。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印发后,市纪委监委举办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规则》《规定》培训班,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有关部署要求,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规范审理严把案件质量。实行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视情况审阅案件卷宗、直接参与研究复杂、疑难案件,提出指导意见;执纪监督、审查调查部门经常就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听取案件审理部门意见,并加强沟通协调。同时,案件审理部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对事实认定、证据鉴别、定性量纪和办案程序等提出阶段性审理建议;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商请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对证据标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是否采取强制措施等提出书面意见。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审理案件14件15人,商请市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13件14人。
做好处分“后半篇文章”。坚持做到每送达一份处分决定书之前,都要找案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要求他们深刻反思,查找不足,从思想认识层面引起高度重视。在送达处分决定时,不仅对违纪行为的定性和量纪依据、处分结果进行通报和阐释,还帮助案发单位深入分析查找发案原因,查找制度机制、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漏洞,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建议。同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及时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帮助处分干部解开心结顾虑,卸下思想包袱,正确认识处分,积极担当作为,重拾干事创业信心和热情。(陈伟孝 苏友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