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红河州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部分地方和单位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不到位典型问题的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曝光在主题教育期间查处的8起典型案例》和省纪委监委关于该州建水县“红顶协会”问题“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精神。
9月2日,国务院大督查第14督查组到建水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指出建水县个私协会入会、会费收取、财务管理和人员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随后被中央和省级纪检监察机关跟踪督办、公开曝光。州委、州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当即派出督查组进驻建水督促整改,州政府立即下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在全州范围内就类似情况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举一反三,自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据10月1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发表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红河州建水县“红顶协会”问题的通报显示,该州已对问题进行了整改,对4个责任单位和8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完成了551万元违规收取会费的清退工作。
会议强调,各县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结合当前深入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以案促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汲取教训,以刀刃向内的决心,扎实开展好“以案促改”工作。要深刻反思“红顶协会”存在问题的根源,强化整改、立行立改,深刻剖析、汲取教训,深入推进工作落实,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彻底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重点,推进“以案促改”走深走实,让群众和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要以此次“以案促改”工作为契机,建章立制、综合施策,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抓好教育预防、惩治警示,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为促进红河州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建水县“红顶协会”问题的危害性,深化思想认识,引起高度重视,全面整改到位。要追根溯源,深刻剖析问题案件,切实吸取教训。要举一反三,以案促改,立行立改,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洪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