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或部门为了缩小影响或碍于同事情面,以简单简便的方式来处理,虚写《处分执行情况报告》敷衍了事、含糊应付。”“有的单位领导或具体经办人碍于情面,对有关部门下达的《工资、职务降低调整通知》久拖不办,迟迟不落实手续。”“有的单位领导或具体经办人因对相关的政策规定不熟悉或因原则性不强,未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违规错定受处分人员的考核等次……”这是年初的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上普洱市各县区审理室负责人对各县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遇到的问题进行反馈。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处分决定执行能否及时到位直接影响到办案机关的权威性和纪律法律的严肃性。针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不到位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通过进一步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探头”作用,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使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全面做实做细。
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副主任说:“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单靠某个部门是很难完成的,必须加强纪委、组织、监察、人事、财政、法院及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为有效发挥监督职能,同时还必须建立派驻纪检组和驻在单位的组织、人事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
探索派驻纪检组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的监督职能,通过建立执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和反馈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要求落实处分执行。派驻纪检组重点做到“六查六看”,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关心关爱教育工作,使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得到有效发挥。
“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律处分案件日益增多,面对人少事多的局面,仅仅靠我们审理部门对纪律处分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会显得有点力不从心。现在有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我们合力进行监督,不仅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得到全面落实,也进一步增强了惩戒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表示。(许颖 孙和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