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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十轮巡察发现,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广播电视局、市防震减灾局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4个部门党组一段时期管党治党宽松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弱化,作风松弛涣散。
市委坚定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市广播电视局党组、市防震减灾局党组痛定思痛、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坚持刀刃向内,决心直面问题,以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为契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坚持开门搞整改,切实引以为戒,坚决纠治“四风”,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公开曝光自身存在的问题,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一)滥发津贴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9年,原市文化广播电视局、现市文化和旅游局以参加省第三届宗教运动会文艺会演、《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定》专家评审、玉溪广场舞展示活动专家评审、2019年艺术系列职称评审为名,向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发放劳务费、评审费。2016年5月至6月,市艺术创作研究所违规发放花灯滇剧艺术周参赛剧目专家评审费、青演赛评委费共计2.16万元。2018年8月,市花灯剧院违规发放78名演职人员排练劳务费20万元。2019年3月至4月,市滇剧院违规发放新春文艺晚会排练费和《王者江上》76名演职人员排练费共计18.55万元。
(二)违规发放燃油补助、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2月,市滇剧院报销27张无车辆牌照的加油票据共计6818元。2016年3月,市花灯剧院发放私车补贴2.11万元,发放新农村指导员燃油补助费4200元。市文化馆长期以私车公派名义报销私车过路费、燃油费、洗车费、修理费。
(三)购买高级品牌演出用化妆品,违规发放福利,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市花灯剧院以演出用化妆品为由多次购买高级品牌化妆品。2016年9月,购买单价590元的BN品牌眼影6盒合计3540元;2018 年10 月,购买兰蔻、圣罗兰、兰芝、阿玛尼限量款等品牌的口红、眼影等共计5429元。2019年4月,购买化妆品1批共支出1.3万元。2019年2月,以春节下乡慰问演出为名购买保暖衣36件,共计3300元。2016年10月,到西安参加第十一届中国戏曲节观摩报销当地包车费3500元。2016年11月,以“非遗”采风为由报销建水朱家花园门票330元。2017年9月,市滇剧院支付购买化妆品费用1.02万元。2016年,市滇剧院到成都参加新剧本剧目研讨会支付内容中包括报销武侯祠、杜甫草堂、金沙遗址等3处景点门票共计600元。2016年11月,购买拉杆箱86只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共计7.74万元。
(四)非税收入应缴未缴问题。2016年至2018年,市滇剧院共计收入93.07万元计入事业收入或其它收入,未上缴财政,并作为公用经费列支。2016年至2019年,市文物管理所将收取的考古发掘费、考古调查勘探评估费共计39万元,计入其它收入,未上缴财政。2016年至2019年,市花灯剧院共计事业收入或其它收入141.05万元,未上缴财政。
二、玉溪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一)党员干部从网上照搬照抄材料问题。2017年至2018年,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举行党组中心组学习18次,3名党组成员和1名副调研员的11篇发言提纲及心得体会全文从网络下载。2名班子成员“四讲四有”发言提纲抄袭同一篇文章,5名干部职工11篇“两学一做”心得体会全文从网络下载。
(二)扶贫工作搞形式主义问题。2016年以来,帮助联系点早谷田村发展樱桃种植,种植情况底数不清,向巡察组提交的情况报告显示种植1.6万余棵,实地查验只有7688棵。
(三)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2016年至2018年,市政府外事办公室非涉外接待54次共计3.69万元,报销单据均无菜单,有的接待无公函,接待人员名单不全。2018年10月12日,9名党员到峨山觅耻冲开展支部活动,报销就餐费610元、伙食补助费900元。
(四)资金长期挂账问题。2016年12月22日,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以采购外事活动礼品为由,将8万元资金拨到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该笔资金至今未使用。
(五)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7年,市政府外事办公室2名公职人员在市翻译协会兼职领取报酬共计2680元。
三、玉溪市广播电视局
(一)国有资产监管不力问题。市广播电视局下属公司原市广播电视工程公司于2000年购置的位于昆明新民航路荣发花园荣湖楼4套房产,2006年至2018年租金收入不明。龙马山发射台修缮好的职工宿舍生活用房改变用途,对外出租给企业经营酒店。市广播电视局未按2013年审计意见,对云南千溪影视有限责任公司254.99万元借款进行追缴。
(二)违规报销接待费和差旅费问题。市广播电视局下属单位安播中心把2017年8月17日餐费216元,纳入9月组织的培训费一并报销。五脑山发射台于2016年10月组织培训,在统一安排食宿的情况下,仍然报销培训期间伙食补助。2016年8月21日至28日,照壁山发射台1名干部到北京参加培训时,多报销8天的市内交通费。
(三)召开会议重形式轻实效增加基层负担问题。市广播电视局在工作中服务基层意识不强,不考虑下属单位实际,频繁要求高山台站干部职工到中心城区参加一般性会议,有的会议仅传达一个文件精神,最远高山台站人员需往返约360公里。
(四)偏远山区群众因发射台损坏停播无法正常收看市本级广播电视节目问题。2019年9月,新平县耀南电视发射台、元江县擎天山发射台发射机损坏关机待修,导致上述边远贫困山区“户户通”用户连续数月不能正常收看市级本地电视节目。2019年7月,新平县、峨山县部分乡镇共8个广播发射站点因设备老旧损坏,玉溪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102.4MHz)无法发射。
四、玉溪市防震减灾局
(一)学习教育流于形式问题。2017年,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时间与党的十九大召开时间重合,且党课文稿全文从网络下载。1名班子成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体会《按照党章要求做合格共产党员》和七一党课材料《兴廉政之风树浩然正气》全文从网络下载。2016年至2017年,另1名班子成员在九村镇七江村上党课的4篇讲稿全文从网络下载。2名党员的“两学一做”心得体会文章全文从网络下载。
(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8年,市防震减灾局发放事业人员通讯服务费共计14.1万元。2013年至2017年,发放震情值班补贴14.71万元,发放紧急震情处置加班费7.57万元。2016年至2017年,将3.86万元职工体检费直接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
(三)变相发放职工福利问题。2016年至2017年,市防震减灾局7次购置方便面、压缩饼干、牛奶等地震应急食品,共计6.88万元,食品保质到期前免费发放给干部职工。2016年12月,搭车购买双肩包27个发放给职工,共计7245元。
(四)借开会培训之机变相旅游问题。2016年3月28日,原局长金志林带队参加省地震局在普洱江城县召开的滇西南地震预报协作区及滇南重点危险区震情会商会,提前1天出发至景洪,延期1天绕道红河返回。2016年10月,原副局长黄家富带队到成都参加地震预警技术研讨会,无领导审批、无相应学习情况介绍或说明,报销费用8144元。2016年10月20日至24日,原局长金志林带队到四川考察学习地震应急工作,申报路线与实际出行情况不符,22日至23日均在都江堰,期间到青城山游玩,报销差旅费27709元、餐费13732元。2018年11月18日,副局长孙军伟带队到四川考察学习监测预报工作,考察学习线路与2016年10月金志林带队到四川考察线路基本重合,均为成都、绵阳、北川,且无方案、未审批报备,学习考察报告用心得体会代替,支出费用19606元。
(五)公款购买白酒问题。2017年10月,市防震减灾局与红塔区某厨具批发部签订《产品购销协议》,采购食堂用具,虚增设备款2.04万元,购买散装白酒426斤,每斤47.89元,至2018年3月用完,日均消耗2.35斤。
(六)卡外加油问题。2016年至2017年,市防震减灾局发生卡外加油59次,共计2.02万元,其中,无车辆信息加油达12次,共计3596元;2018年8月,云F84369公务用车加机油3次共计714元。
(七)接受有业务往来企业邀请参加研讨会问题。2013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原局长金志林带领应急救援科原科长钱宝运、震害防御科科长尹晓蕾到安徽新视野科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洽谈相关业务,接受企业宴请和住宿安排,报销费用6530元;2016年2月23日至25日,金志林接受有业务往来的珠海市泰德公司邀请参加地震监测技术研讨会,报销差旅费3703元。
(八)借会议之机搭车报账问题。2016年至2019年9月,市防震减灾局借工作会、考核会、培训会、地震应急综合演练等会议和培训,将不属于会议和培训的就餐、住宿费用“搭车报销”,共报销15次1.39万元,其中,2016年11月将之前8次产生的费用2486元,在防震减灾综合考核会、法制培训会费用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