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纪委监委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下发《玉溪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考察办法》,凸显政治素质在干部考核中的首要位置,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考核考察,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办法》把政治素质考核考察作为干部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政治把关,强化政治要求,推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办法》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考察,把班子与个人、正向与反向、一贯与一时、刚性与柔性结合起来寓于日常了解班子、识别干部全过程各方面。政治素质考察依托综合调研、干部选拔任用同步进行,政治素质考核依托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同步进行。通过采取个别谈话、调研谈话、考察谈话、民主测评、“四必”甄别等方式,进一步考准考实考察对象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方面的表现。
《办法》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考察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领导班子政治素质考核考察结果,根据政治信仰、政治领导、政治能力、政治生态4个方面的评定情况综合确定;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考察结果,在突出政治忠诚是干部政治素质首要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5个方面的评定情况综合确定。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考察材料存入干部政治素质档案。
《办法》把政治素质考核考察结果作为综合调研后研判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机关内部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标尺。对等次确定为好的领导干部,有发展潜力的加大培养力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等次确定为一般以下的领导干部,视情况给予提醒教育或调整岗位。通过考核考察把好干部发现出来、选拔上来,把政治上不合格的干部甄别出来、清除出去。
此外,《办法》对照政治标准要求,列出11条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表现负面清单,将政治标准放在选任干部工作首位,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王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