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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创新方式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简易考核

发布时间:2019-12-03 10:02:09   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近日,永胜县启动2019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检查考核坚持贯彻防止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与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重的原则,创新检查考核方式,采用简易程序开展检查,最大限度地为基层减轻负担,做到既能科学评价,又能压实责任推进工作。

注重日常工作,合理确定日常检查与集中考核得分比例。检查考核分为日常检查考核和集中检查考核两种方式,其中日常检查由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负责实施,得分按40%计入总成绩,集中考核由县纪委常委带队,组成8个检查组对15个乡镇和57个县直部门进行非实地检查考核,围绕日常安排部署、教育管理、整改防范及其工作成效作出合理评价,得分占比60%,既兼顾平时工作的开展,又注重年终工作实效,能准确全面评估各单位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突出政治考核,明确7项重点考核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的要求,把政治站位、政治原则、政治方向作为检查的重点,确定了7项工作为必查内容,即: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情况、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的情况、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扫黑除恶督导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情况、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情况、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情况、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流毒影响的情况,同时,结合实际把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细化为14项标准,把纪委监督责任细化为4项具体标准,按各项标准计算得分,以综合得分评定等次。

实施简易考核,有效防止给基层增加负担。认真落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在日常检查考核中,按照《主体责任清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以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等机构平时列席党委(党组)会、专项检查、巡视巡察整改等方式检查各级党委(党组)在落实民主集中制、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推进重点工作等方面情况为主要检查内容,由纪委纪检组进行考核。集中考核主要以检查专题报告、个人述廉、民主测评、延伸检查、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各单位工作亮点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评价,检查不开汇报会、不干扰基层工作、不以痕迹资料多少为评价标准,同时,严明考核工作纪律,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负责任、检查考核失真失实的严肃问责处分。

强化成果应用,发挥考核激励作用。综合检查考核情况,按照乡镇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30%,县直部门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25%的标准,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等次评定情况。对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单位,要求召开一次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找准问题,分析原则、抓好整改,并在明年8月报告整改情况并接受复检。对不重视整改、责任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单位,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县纪委监委将检查考核情况提供给县综合考评办、县委组织部等部门,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绩效考核、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张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