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暖心回访”作为主要措施,严把回访精度、温度和力度,体现组织关怀关爱,真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落到实处。1至10月,全州对212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开展回访教育。
该州按照“谁监督、谁回访”“谁处理、谁回访”原则,由作出党纪政务处分的部门或派驻纪检组组成回访谈话工作小组,采取面对面谈话、一对一心理疏导、走访所在单位党组织、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回访既让受处理人员正确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又充分了解其对党纪法规的认知度、对所受处理的认可度、对组织的认同度。
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掌握回访对象的违纪案情和与案情相关的政策法规,有针对性制定回访工作方案,通过讲纪律、讲规矩、讲事实,以纪教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帮助受处分干部正确认识错误、正确对待处分、改正错误。接受回访教育的人员纷纷表示,回访体现了组织的关爱,一定放下思想包袱,化压力为动力,努力做出新成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关爱。
在开展回访教育的同时,采取“一人一档”的方式,建立回访教育谈心谈话档案,详细记录每一名受回访人员在思想、工作、学习、整改以及同事鉴定评价等方面的情况,探索建立受处分人员后评价考核机制,并将回访教育工作情况纳入监督检查重要内容,作为下一步常态化开展跟踪教育的重要依据。
“对受到轻处分的干部我们不能简单地‘一处了之’,更要治病救人,体现组织关怀关爱,我们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因人施策开展回访工作,实事求是给予客观评价、思想教育与关爱帮扶并举,才能实实在在把‘跌倒’的干部引向正途。”河口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介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第三条问责原则部分新增了三条内容,其中就包括: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与被处分干部交心谈心,掌握他们的心态变化,在思想和行动上进行正向激励,化解被处分干部认为一旦被问责,就被彻底“冷冻”起来等负面思想,达到教育挽救的目的。(余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