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单位认真查找发案原因,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防微杜渐,对领导干部履职监管、队伍作风建设、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近日,普洱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向市政府办公室发出监察建议书。这也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发挥监察建议作用,主动助推驻在单位以案促改,深化标本兼治的一个缩影。
这份监察建议书,源于该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田某某涉嫌受贿犯罪的问题,该案已调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经查,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田某某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与其工作有利害关系的人贿送的财物10余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为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巩固治理效果,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从帮助纠正问题、规范和推动工作的角度,结合政府办公室机关岗位人员配置实际情况,提出了“加强监管”“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强化岗位风险防控”等具体整改意见,明确要求市政府机关党组高度重视,认真整改。
“纪检监察建议不只是解决某一具体问题,还要深思一层,举一反三,找准廉政风险点,堵塞漏洞。”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为了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整改“打折扣”,通过开展专项督办、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疏经脉、堵漏洞、防反弹,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地有声。(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