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抚州市纪委监委微信公号“廉洁抚州”发布了一则消息: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局长邓长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抚州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在标题处,抚州市纪委监委指出,邓长明系“携款投案”引发舆论关注。
虽然之前也有报道过“携带赃款赃物、携妻带子”式的主动投案,如河北省政协原某副主席于案发前携带赃款赃物主动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案;被媒体称为“全省首例、全国罕见”的“携子投案”耒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熊某,配合衡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怀化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治委员郭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携妻主动投案,配合怀化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但在纪委监委首次通报中便注明携款投案的还是较为罕见。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党上下反腐的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产生了巨大的震慑作用和警示效应。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问题官员”愈发主动、自觉,“扎堆”登门纪委“吐露心声”,有人还“携妻带子”,被网友称为“主动投案潮”。“主动投案”已形成了“多米诺骨牌效应”,即在一个相互联系的系统中,一个很小的初始能量就可能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一方面折射出反腐败高压态势给“问题官员”带来的强大震慑,彰显了党坚决惩治腐败、遏制腐败势头蔓延的坚强决心。选择主动投案,已经成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重要标志;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反腐败斗争不只是“打”,更在于“救”。在廉政教育及政策感召下,“问题官员”放下心理包袱,弃暗投明,主动投案才是唯一出路。
主动投案者,既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警醒,也是对那些还在观望者的一种现身说法。那些心存侥幸,试图蒙混过关的“问题干部”,在犯错之后,不是想着去找组织主动承认错误,而是选择“钻山打洞”寻靠山、找关系;与同伙签订“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烧香拜佛,乞求神灵“庇佑”……会发现,这些所谓的“伎俩”,不仅找不到脱困的“出路”,只会断了“退路”,最终走上“绝路”。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从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到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就“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出具体部署,都彰显了我们党勇于直面问题、坚决铲除腐败的鲜明态度。(何江涛 魏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