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省纪委监委制定《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云南筹备工作纪律监督方案

发布时间:2019-11-21 08:13:31   来源: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要提高政治站位,及时组织开展‘驻点式’日常督查,严格执纪问责,一把尺子量到底,对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大会圆满成功召开。”这是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对《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云南筹备工作纪律监督工作的要求。

近日,省纪委监委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云南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云南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对大会保障筹备工作的督查检查和执纪问责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纪律监督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成立纪律监督部,由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李庆元担任部长,下设日常督查组和执纪问责组,由省纪委监委、省政府督查室、昆明市纪委监委及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日常督查组在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驻会集中办公,加强监督,对大会筹备过程中工作人员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必要提醒;执纪问责组受理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处置,严格规范、及时有效地执行监督问责。

《方案》要求建立每周例会制度,要每周组织召开一次例会,汇总本周督查检查情况,研究解决发现问题,定期收集各工作部工作推进情况,提出下周工作重点,并将需要追究责任的问题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建立沟通交流机制,要加强与大会筹备办公室统筹协调部和其他部的沟通交流,定期与各部门进行协商联系,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项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方案》要求迅速掌握《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保障筹备工作相关政策和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要按照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要求,严格遵守办案程序、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要定期报告情况,加强请示汇报,执纪问责工作按照干管权限进行调查处置。(丁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