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揭短,彰显刀刃向内勇气;自曝家丑,体现绝不姑息的决心。11月11日以来,云南11家国有企业对省委巡视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主动通报曝光,不仅在全国开了先河,更实现了以案示警、以案为戒。
在大众的普遍认知里,国有企业有钱,且花钱任性。先不管这样的认知有无道理,看看此次国有企业集中曝光暴露的问题,不仅是对当事企业,也足以给更多的国有企业敲起了警钟——“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
曝光出来的案例,几乎都与“三公”经费的使用或多或少有关,其目的就是,看看这些国有企业,有没有慎用公款、慎用公权。
如果能够谨守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自曝家丑”中所曝光的问题,压根就不可能出现和发生。违规接待、违规购买酒水、违规发放加油卡、违规发放津补贴、重复报销市内交通费……种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出现,归根结底就在于一些人没有正确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没有做到公私分明,没有做到谨慎用权,以公权谋了私利,用公款肥了个人。
被通报的问题看起来不是大事,有的涉及金额也不过才几百元,可是如果对这些鸡毛蒜皮的“小问题”视而不见,就会让“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就会使“小管涌”沦为“大塌方”。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并非危言耸听,蝼蚁撼大树,也绝非杞人之忧。
尤其需要关注的是,这些“小问题”的出现,暴露出来的是部分国有企业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力度还不够。从这个角度讲,“小问题”就不是小问题,而是必须抓紧整改的大问题。
纵使国有企业“有钱”,相关人员也需要清醒地认识到,这里的钱是公款,是属于国家和人民的,更不是谁都可以咬上一口的“蛋糕”,如果谁在这个问题上动了歪心思,到头来都会吃亏栽跟头。公款姓公,禁绝私用,这是一个原则问题,没有商量的余地,不存在所谓的侥幸,此次诸多国有企业的通报基本都涉及到“钱”的问题,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实践证明,曝光典型案例是提高内部监督效力、确保纪律刚性约束的一种重要手段。此次云南国有企业在“自曝家丑”之后,还需要努力去做好“后半篇文章”,要进一步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以制度建设堵住产生问题的漏洞,更需要国有企业的领导层,要以此为鉴,时刻警醒,按规矩来,每一分钱就能花得明明白白,花得清清楚楚。
公私分明,谨慎用权,抓业务也抓党建,重发展也纠“四风”,这才是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之路!(高永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