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6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673件;立案667人,其中,县处级4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9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44人。”
今年以来,普洱市纪委监委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变化,切实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既用纪律管党治党,又用法律管住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持续释放正风反腐的强大力量。
拓宽日常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在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开通监督举报平台同时,结合扶贫领域、民生领域、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治理,在县乡村设立举报信箱,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并充分运用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延伸巡察等形式,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规范线索处置,制定和完善市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工作试行办法、审查措施使用规范、办案流程图、办案文书等工作制度;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管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程序;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和督办台账,做到每日登记、每月报告处置情况、定期汇总核对,实现来源可溯、过程可控、去向可查,做到线索处置有审批、有着落、有反馈、有监督。
强化苗头纠治,市纪委监委更加注重监督这个首要职责,更加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关键人群,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约谈、面询、函询等方式提醒、监督,让其红红脸、出出汗,及时拉一把,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今年1至10月,全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028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73.3%、18.1%、3.6%、4.6%,实现“惩治极少数”与“管住大多数”一体推进,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监委成立后体制机制新优势,保持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创新办案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指定辖区办案、片区协作办案、“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的联合办案模式,解决监督对象扩大,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有效破解办案人情关系干扰,实现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执纪问责全覆盖。今年1至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6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673件;立案667人,其中,县处级4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9人,其中,县处级27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44人。立案查处了市住建局原局长夏春明、市规划局原局长宋国斌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伍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