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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列出“负面行为”清单 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律作风问题“开刀”

发布时间:2019-11-20 11:09:59   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对工作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怕苦怕累;对待工作敷衍应付、不负责任,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不重视家风家教,对家属、亲属失管失教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方案》,对12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纪律作风问题“开刀”。

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开列出涉及政治敏锐性及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12个突出问题,重申《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十要十不准》,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模范”原则,强化“严管就是厚爱”意识,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抓好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大体检、大整治、大改进,采取“严紧硬”的措施,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守纪律规矩上作表率、树形象。

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个层面同时开展,从10月中旬开始,至11月20日前完成,分查准问题、深入整改、督促检查三个阶段进行。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对照“负面行为”清单,对照自身表现,主动对号入座找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各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一对一交心谈心活动,对照“负面行为”清单相互指出存在的问题,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列出问题清单,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红脸出汗查问题,通过自己找、相互提、组织帮,形成党员整治问题清单,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靶向治疗。

市纪委监委集中通报一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坚持刀刃向内,严肃处理,严惩不贷,同时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常在、震慑常在。针对作风整治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查缺补漏,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完善措施和健全内控机制。

同时,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牵头,对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对联系的县(区)纪委监委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联动监督,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对发现的问题盯住不放,持续整治,确保问题整治全面到位,取得实效。(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