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再有三家云南国企“自曝家丑”。连日来,云南多家国有企业接连在党报党网刊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我揭短、自曝家丑”系列通报,主动曝光自己公司的问题。在全国国有企业中开了先河,痛打一批国企老虎和苍蝇,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国有企业的健康成长,关系云南经济社会稳健发展。勇于“自我揭短”,有利精准发现瑕疵不足;敢于“自曝家丑”,则能为摒除各种不良现象不留后路。从一件一件事情着手、从一家一家国企抓起,渐成常态机制的“自我揭短、自曝家丑”将助力全省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
严格对标对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是国企响应党的号召、坚定推进从严治党的应有姿态,也是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机制,继续提升国企效益的现实要求。云南省国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流是好的,但仍存在少数党员干部、个别流程环节中顶风违纪的情况。通过“自我揭短、自曝家丑”系列措施,有助于增强国企党员干部队伍的政治宗旨意识,完善企业管理配套制度,优化对国企经营管理权力的监督制约措施,从而让国企以更健康的“肌体”参与市场经济竞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照“自我揭短、自曝家丑”发现的问题,国企更应针对自身普遍存在的基层党风廉政意识比较薄弱、“一把手”违纪问题比较突出、“老问题”禁而不绝、“新问题”更趋隐蔽等现象,落实主体责任抓紧检查整改,逐步提升国企整体法治素能。经过对“自我揭短、自曝家丑”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可以有针对性落实“依法治企”主体责任,对国企的各种权力进行制约与监督。事实证明,随着国企作为市场主体的法治水平不断提升,让国企更加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在法治框架内调整自我行为,有助于进一步构建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营商环境。
差旅补助和机票、汽车票重复报销、违规向客户赠送“小礼品”……这些小事小节看似“鸡毛蒜皮”,如果得不到有效遏止则会愈演愈烈,进而严重破坏公正公平的营商环境。从国企的每个岗位入手进行“自我揭短”,就是要摒弃“慷国家之慨”铺张浪费行为,进一步树立精打细算思维,用创新与实干为地方政府节约资源。
聚焦国企每一道“工序”“自曝家丑”,短期来看或有这样那样的“一时之痛”,立足长远则能逐步杜绝各种“潜规则”,禁绝一切“幕后操作”,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厚植社会公平公义土壤,营造风清气正、守法有序的良好营商环境。(俞平 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