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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我揭短、自曝家丑”之十一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复报销市内交通费、超范围发放津补贴问题

发布时间:2019-11-19 07:32:36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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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巡视发现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问题的发生,暴露出集团党委在贯彻执行上级规章制度方面有差距,抓作风建设不扎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缺失。

集团党委对照检查、深刻反思、剖析原因,决心以彻底肃清秦光荣流毒为契机,着力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扛牢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做到驰而不息整治“四风”,扭住问题真改实改,全额追缴违规违纪费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2019年11月19日

一、重复报销市内交通费问题

2017年至2018年,集团共有158名职工出差,在已报销每天80元市内交通补贴的同时,违规报销往返机场、高铁站等交通费用7152元。

二、超范围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至2018年,集团超范围发放防暑降温费和冬季取暖费共计43.224555万元,涉及1166人。

点评

公私分明是党的作风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党员干部立身做人的基本原则。今天,云天化集团、云南工投集团、云南贵金属集团党委将监督执纪“手术刀”对准公私不分、假公济私等“病灶”,诚心诚意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体现了对公款、公权乃至公德的正确认知,值得点赞。

省属国有企业多起腐败案件的惨痛教训,应当深刻汲取。翻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不难发现,一些党员干部首先往往因公私不分,行为渐渐不端,把用公车办私事、花公款请私客、借公权谋私利当作人之常情,从而打开腐化堕落之门,走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在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奋斗历程中,公与私界线不仅是法纪界线,更体现党员干部的人格高低。省属国有企业承载着特殊重要使命,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破除一切特权思想,坚决摒弃一切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的错误行为,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行正道、树正气、作表率,身正直行,走出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风清气正的精神气质,建设新时代云南朗朗乾坤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