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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惧自我疗“毒” 方能净化营商环境——云南城投集团等“自我揭短、自曝家丑”案例启示录(四)

发布时间:2019-11-17 15:13:08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近日以来,云南城投集团、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云南农垦集团多家企业密集发布通报,从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到违规购买烟酒茶、礼品、土特产等问题,凡违规事件都全流程被通报。

省属国有企业是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兼具企业属性、国有企业属性、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属性三重属性,其中的问题乱象将对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此次系列通报一出,线上线下热议纷纷。人们普遍认为,这样的“短”和“丑”揭得好,国有企业早该在社会公众面前红红脸、出出汗,所涉问题更应该摆在阳光下接受审视和监督。

名正才能行端,行端方能致远。揭露问题、痛定思痛、鼎固革新,如此国有企业才能健康成长,营商环境才能不断净化和优化,社会经济也才能稳步发展。

建立国有企业崭新形象,必坚定纠风

主动“自曝家丑”,是对国有企业自身的警示,也是对自我形象的重塑。一方面,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存在大大小小、方方面面的问题,不容忽视、无法隐藏,需要严正指出、严查严纠,而这些问题不应总等外部监督,理应有自我曝光的自觉。自我藏匿只会错上加错,最终酿成无可挽回的大错。一方面,老话讲“家丑不可外扬”,但这对国有企业来说是不存在的,其本该在阳光下运行,“曝家丑”实际上是在“赢市场”,只有公开透明,才能避免猜疑,重塑国企形象,凝聚市场信心。

实际上,“自曝家丑”是在自我纠偏,是成熟的国有企业都应该具备的能力。古人云“三省吾身”,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勇于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这样的国有企业才能在不断的反思中真正成长起来。

因此,国有企业内部监督需要再强化,堵住漏洞、补齐短板,引导企业干部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这就包括主动排查廉政风险点、工作落实风险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严防以案谋私、以案谋利、违纪违法等问题在日常生活的“小事儿”中发生。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着力增强党员的自我约束力、控制力,从内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尤为需要注意的是,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国有企业内,只有当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构建起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时,经济才能保障健康发展、做强做优做大。

矢志不渝,持续优化云南营商环境

推动企业自身健康发展,就是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自曝”彰显出企业刮骨疗毒勇气的同时,也彰显出全省坚决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近年来,云南省全面启动实施《云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对于企业未来生存、行业长远发展进行深入思考。省政府将2019年确定为“营商环境提升年”,并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云南省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等实操性强的政策措施,从企业责任到监督监管方面做出详细规定,要着力打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创造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建设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便利化的优良营商环境,以良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营商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存亡,更关系到全省经济发展的水平。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责任必须落实到企业本身。“一人拾柴火不旺,众人拾柴火焰高”,对于全省企业来说,优化营商环境是以点到面的整体工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而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有损营商环境的行为,那企业就必须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把“毒瘤”彻底割掉。

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需要投入更大的改革力度、拿出更多的创新行动、构筑更实的制度管理。可以说,优化营商环境本质上是一场自我革命。在这场革命中,企业在追逐利润的同时,必须坚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国有企业作为企业的表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重要主体之一,必须明白,其自身健康发展,就是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最有力的支撑。而健康的关键就在于其内部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与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从内部打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石,才能走上发展壮大的正轨。

11月16日,国家统计局公布31省份2019年前三季度GDP数据显示,云南前三季度GDP增速为8.8%位居全国第一,云南省属国有企业“自我揭短”“自曝家丑”,是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朝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前进的重要一步。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在新起点上,云南各级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肃纲纪,标本兼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使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迈出更坚实的步伐。(赵玮  彭美娟  段梦龄  唐莉娜  李星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