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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以案促建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 共建亲清政商关系

发布时间:2019-11-16 08:19:31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今年,昆明市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和线索处置工作力度,办理了两起驻在部门监管和行政执法人员收受监督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案件,给予两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人党内警告处分、一人通报批评问责。案件审查处理后,在驻在部门引起较大的反响和震动。驻在部门是市场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有较大的行政许可、监管和执法权,很多岗位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为了在查办案件中取得更大的警示和廉政风险防控效果,市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以查办案件为契机,多措并举开展工作。

合理履行案件查办的法定程序。下达处分决定后,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还要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向处分人所在支部及本人宣布处分决定,向组织人事部门送达处分决定书,要求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对处理人进行回访教育等工作,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对案件进行分析和调研。除做好案件查办及执行外,还对案件进行讨论分析,形成案件剖析报告,对案件特点、发案原因和发案趋势等进行剖析。同时对驻在部门制度建设、制度执行、风险防控、廉政教育等方面开展调研分析,针对权力行使的制度漏洞,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整改通知书等,督促发案单位制定防控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利用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在干部大会、支部党员会议等各种场合,及时对身边查办的干部的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查办一件,警示一片,增强教育效果。

督促驻在部门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新组建的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特别是廉政制度体系。派驻纪检组通过监督发现问题及查办的案件,督促驻在部门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创新建立部门“五同步”、个人“四同步”、组织“五跟进”工作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共建亲清政商关系。召开驻在部门干部和监管服务对象企业代表共同参加的廉洁自律警示告诫会并提出法纪要求共同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强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参会企业代表签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倡议书》,共筑廉洁自律防线。

纪检组通过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后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力促进了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