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确保正风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1至10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反映问题线索816件,同比增长45.71%。立案432件涉及492人。
加强信、访、网、电、新媒介“五位一体”的受理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综合运用来电、来信、来访和网络等方式畅通群众诉求,让群众诉求能够及时有效得到反映。规范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办理方式和办理流程,跟进办理情况,完善办理台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总结完善“蹲点式”调研谈话、政治关爱式谈话、面询谈话等监督工作,进行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多角度的精准监督。1至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80人次,同比增长51.26%。其中,第一种形态666人次,占比61.7%;第二种形态255人次,占比23.6%;第三种形态47人次,占比4.4%;第四种形态112人次,占比10.4%。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采取问题线索排查月报告、重点问题件督办、典型案例曝光等方式,推进治理工作扎实开展。1至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75件89人。以铁的纪律、严的监督,确保扶贫政策落地不走样、不变味,增强群众获得感。
同时,出台《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对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进行规范,提升问题线索处置效果,确保违纪违法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查处,确保了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全程管控、全程规范、全程留痕。(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