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州纪委监委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握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政治巡察,不断改进巡察的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进政治巡察发现问题更加精准,充分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摸清实情带着问题巡
加强对巡察对象管党治党等方面数据情况的深度挖掘,巡察前要求被巡察单位提供机构编制相关材料、历史留档材料、日常通讯名册等,对相关数据材料进行比对分析,提出巡察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在巡察前通过听取被巡察党组织专题汇报、民主测评、调查问卷、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受理来电来访、向下属单位了解情况、调阅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资料等方法主动发现问题,借助经济责任、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等各类审计报告,梳理分析重点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巡察方案,带着问题去巡察。
整合力量协同推进巡
将审计专业人才纳入巡察人才库,每轮抽调审计业务骨干参与巡察工作,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整合巡察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力量,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发挥“1+1>2”的作用。建立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信息共享机制,对问题进行双重印证。通过巡察与审查调查的联动,巡深查透,对发现的系统性、领域性、倾向性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向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或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强化督促整改落实。
边巡边改督促落实巡
巡察前就结合事前了解到的情况,针对巡察对象存在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规范、民主集中制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以及在选人用人、财务管理、“三公”经费、招投标、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存在问题,督促巡察对象未巡先改。
巡察中,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的分析研判归纳,分清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普通问题和重点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处置工作台账,按照整改时间节点跟踪督促落实。巡察后要求巡察对象全面整改。整改期间,全程跟踪指导,督促整改单位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采取动态管理挂账销号的整改方式,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不整改不销号,整改结果不好也不销号,确保巡察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荣华 余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