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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回访教育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

发布时间:2019-11-06 14:05:04   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委

“回访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和关怀。今后,我一定加倍努力工作,绝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培养。”这是德宏州纪委监委回访受处分干部老杨时,老杨道出的心声。

老杨曾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记过处分。在此次回访教育前,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做足了功课,重新翻阅了老杨的违纪案卷、通过老杨身边的同事侧面了解其工作状态、制定详细的回访方案、回访提纲。在处分刚满一年时,对其进行了回访。

像这样的回访教育,在德宏已成常态。今年10月以来,州纪委监委已对16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效果显著,不少受处分人员与老杨感同身受。

近年来,州纪委监委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抓好纪律处分的“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通过上门家访、个别谈话、座谈等,及时跟进对受处分干部的后续监督管理,开展回访教育,让他们感受到组织关心和温暖,帮助他们“解心结”“卸包袱”,重新站起来,积极主动地投入工作。

有的受处分干部反映,单位领导和同事对自己有偏见,自己抬不起头;有的不能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知错改错表现不明显;有的想干事,又心存顾虑,放不开手脚……每一个案例都各有其特点。为提高回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州纪委监委开展回访前,与回访人员所在单位加强沟通协调,了解他们目前的思想状况,并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制定回访方案、回访提纲,做到“因人施策”“因事施策”;回访时,注重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和当前的工作、生活状况、认识错误的态度以及引导他们改过自新,放下思想包袱,努力工作;回访后,及时填写《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全面进行效果评估,将回访教育中了解的情况,作为解除处分、恢复党员权利的重要依据,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察和考评的重要依据。

“回访教育不仅要让受处分人员知错悔错,更要帮助他们重新站起来,才能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杨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