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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普洱市综合运用指定管辖—— 排除人情干扰 办案质效“双提升”

发布时间:2019-11-01 08:40:05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区分局副局长刘乔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普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由宁洱县纪委监委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是2019年普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办理的案件之一。

指定管辖,是监察法赋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权限。“刘乔在思茅区公安系统工作长达29年,曾任过该区下辖4个派出所所长,社会关系复杂。”普洱市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负责人介绍,“综合考虑其职级、身份特征、案件线索敏感程度等因素,市纪委监委指定异地县纪委监委管辖,回避利害关系,排除各种人情阻力干扰。”

收到普洱市扫黑办移送的刘乔涉嫌“保护伞”问题线索后,该市纪委监委立即启动提级交叉办案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由1名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统一指挥,市纪委监委1名审查调查室主任担任专班负责人,从指定管辖的宁洱县纪委监委抽调骨干力量,严明纪律开展工作。

“对案情重大复杂的‘官伞’‘警伞’和行贿人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推行提级查办、指定管辖、异地留置、上下联办、上级督办等多种形式,解决工作机制不畅、避免干扰等问题,确保打准打透、查深查实。”普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经查,刘乔在担任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回梓街派出所教导员,南屏派出所所长、副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今年7月13日,普洱市纪委监委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普洱市纪委监委精准把握需要指定管辖的情形,采取“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所联系县(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的“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办案力量、排除人情干扰、加强协作配合,全市上下形成办案工作“一盘棋”,集中力量查办重大复杂案件、系列案件和案中案。

今年以来,普洱市纪委监委先后通过指定管辖,高效查办了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刀锐和该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徐彬珈、刑侦大队三级警长彭文应,以及该分局工业园区派出所所长刘晓星等案件,全市共采取指定管辖办理20件20人,办案质量、效率“双提升”。(谢进  伍晓慧  刀建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