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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立案查处79件97人

发布时间:2019-10-30 14:20:27   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丽江市纪委监委始终把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坚持把扫黑除恶与落实“两个责任”、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惩治基层“蝇贪”结合起来,全面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有力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市县巡察、日常监督、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1+2+N+1”的监督工作联动机制,实行工作、责任、考核的“捆绑”,督促推动县、乡党委和政府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监管责任,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通报问责7人、诫勉问责2人、组织处理1人、党纪处分14人、政务处分4人;对落实监管责任不力通报问责1人、诫勉问责1人、组织处理1人、党纪处分2人、政务处分1人。

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研判、调查、移送、处置的快速反馈机制,坚决查处对所有党员和行使公权力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主动对接同级公安机关,掌握其在侦、办结涉黑涉恶案件数量、基本案情、涉及公职人员或监察对象的具体情况,督促其及时移送关于“伞”“网”的有价值问题线索。全面落实“一案三查”和逐案筛查“保护伞”的工作要求,启动双专班模式,及时介入政法机关侦办案件,现已同步立案查处7件7人。

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紧盯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旅游市场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对问题线索定期排查、仔细甄别、台账管理,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零放过。通过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审查调查等方式,下沉工作力量,主动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市、县区各级派驻机构共移送问题线索81条,各乡镇纪委、村监委共移送问题线索31条,发现涉黑涉恶问题4个。

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9件97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结案70件87人,在办9件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2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组织处理2人。(谢登国  汪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