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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强化自我监督 办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29件

发布时间:2019-10-29 11:10:35   来源:昭通市纪委监委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坚定自觉地对标‘五个过硬’,强化干部队伍自我监督,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保障。”日前,昭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陆维智在市纪委监委主题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会议上,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以来,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深刻认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高标准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坚持严管厚爱并重,强化教育、监督、管理,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为昭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保驾护航。

加强党性修养和政治保养,把忠诚体现在做好工作上,忠诚于党的事业,把“任务没完成、质量不达标、工作不收兵”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一种工作习惯、职业操守、行为养成,认真对待经办的每一项工作,把每一份工作做到最好、做到极致。

打足“舍我其谁”的精气神,把聚焦点落脚到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上来,进一步弘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对行业不正之风,对各种腐败现象,坚决地、毫不留情地进行斗争,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啄木鸟”,当好政治环境的“修复员”“建设者”。

制定《昭通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昭通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昭通市纪检监察干部约谈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拧紧自身监督的“螺栓”。常态开展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抓好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外出报备等制度,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注重对纪检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进行良性引导和常态化监督,让监督手电筒既照别人也照自己。

严格遵守《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坚守底线,脱离低级趣味,远离“围猎”诱惑,永远保持对权力、纪法、人民的敬畏之心,不越界、不逾矩。加大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视、支持和落实力度,在加强内部监督上把好关、守好门,既注重干部职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更关注其思想、作风、生活方面的异常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自己人”监督好、管理好,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违反安全保密规定,接受请托、干预审查调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的,坚决予以惩处;对不托底、不靠谱的干部,下决心进行组织调整;对履行干部监督责任不力,导致出现“灯下黑”问题的领导干部,倒查追责,绝不姑息,以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的措施,打造模范机关、建设模范队伍,确保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高度纯洁、高度纯净,以良好的作风形象、积极的担当作为践行好初心使命,奋力谱写昭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收受办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129件,15人受到处理。其中,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降级1人,行政记过1人,问责7人,组织调整调离2人。(王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