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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用好问责利器 1至9月问责党员干部172人

发布时间:2019-10-26 08:03:07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聚焦重大决策,紧盯“关键少数”,在严肃问责、精准问责上下功夫。1至9月,全市共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31个,问责党组织11个,问责党员干部172人,党纪政务处分68人次,持续释放“有责必履、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全市各级党组织强化政治担当、主动扛责在肩,把督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作为重要任务,主动对准表、聚好焦,抓本级、带下级,层层传导压力;坚持签字背书,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覆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切实形成上下“一盘棋”的格局。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树立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正确导向,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以问题为导向,建立责任传导机制,形成责任倒逼态势,强化责任担当,敢管敢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以问责激发担当,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的,敢于问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严肃问责。

同时,市纪委监委定期不定期对全市各县区、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领导干部出现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诫勉谈话,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对落实责任制半年工作情况开展了检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综合运用约谈提醒、函询整改、组织处理等方式追究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此外,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在启动干部问责处理前充分考虑是否符合容错免责条件,充分听取其所属党组织及职能部门的合理意见,在打准问责“板子”的同时,树立鲜明的干事创业导向,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陈伟孝  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