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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大理州出台“十不准”持续规范公务接待

发布时间:2019-10-24 08:15:11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大理白族自治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部署,联系工作实际,近期制定出台了《大理州党政机关国内接待“十不准”》(以下简称“十不准”),持续深入抓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

“十不准”着力在规范化、精细化上下功夫,对全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食住行等方方面面进行再细化,在原有公务接待相关制度规定基础上“再升级”“再提升”。“十不准”严格规定不准超范围接待和无公函接待,不准超次数、超标准、超陪餐人数安排用餐,不准超标准安排住宿,不准超范围使用车辆,不准迎来送往,不准组织到景区(点)旅游,不准赠送礼金礼品,不准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不准超标准安排警卫,不准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等。“十不准”还对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接待清单的审签、会计支付凭证和清单的完整性、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装修装饰配置等方面作了更为详细的规范。

为确保“十不准”落实落细,大理州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线索查办、专项检查、巡察整改、警示教育等,重点对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公务接待中审批不严、标准执行不严、把关不严等问题进行整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左超  马晓玲  杨雪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