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查找出不动产登记流程复杂、不动产登记时限过长、不动产抵押前置不够等服务群众方面问题作出整改承诺;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守护水清岸绿;市卫生健康委突出超范围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清理整治,重点打击‘黑诊所’‘游医’等非法行医行为,维护群众就医安全......“
今年以来,普洱市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民生领域以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把群众期盼作为正风反腐发力点,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紧盯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全力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压实主体责任,抓好专项整治。各级党组织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通过抓好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和任务落实,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兼顾当前和长远,着力解决一批群众看得见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实现标本兼治。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正风肃纪。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针对专项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坚决纠正“四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对侵害群众利益、作风粗暴恶劣的行为,坚决查处,绝不留情。今年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7起152人4家单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次,其中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91起145人4家单位。
加强思想教育,提升整治成效。通过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维护群众利益的自觉性,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内在动力,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办事。
专项整治涉及的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纪检监察机关将以问题为导向,把改字贯穿始终,用可体验、可感知的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许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