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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文山州再划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禁区

发布时间:2019-10-22 08:22:23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近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政策标准和工作要求,再次划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办公用房使用、国内公务接待禁区,明晰管理规范,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公务用车统一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严格按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保障工作需要和厉行节约的原则配备。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明确使用主体责任,并结合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重新核定办公用房面积,超出面积的及时整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了州、县两级各部门接待范围,并根据领导级别细化了住宿标准和接待标准,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并将接待清单列为财务报销凭证。

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6起82人,共给予53人党纪政务处分。下步工作中,全州将继续从严监督检查是否存在超标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车辆等问题,以及私客公请、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左超  雷军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