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庆丧失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利用担任国有建筑企业领导职务的便利,在工程发包、资质挂靠等方面谋取私利。以串供、打探案情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且在接受审查调查期间百般狡辩,故意隐瞒违纪违法事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购买礼品,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过程中不如实说明问题。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药费,收受高尔夫球卡。插手干预本单位律师库评选工作。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王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庆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庆简历
王庆,男,汉族,1969年4月生,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至2001年1月,历任原十四冶安装公司团委副书记、副科长、总经济师;2001年1月至2008年3月,先后任原十四冶营销部副部长、市场开发部主任(部长)、国际工程部部长;2008年3月至2011年6月,任原十四冶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国际工程公司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6年3月,先后任原十四冶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3月,任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