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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隆阳区委书记耿梅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发布时间:2019-10-15 18:48:1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隆阳区委书记耿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耿梅简历

耿梅,女,云南隆阳人,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9月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入党。

1989年7月毕业于云南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1989年7月至1995年7月在保山日报社、保山地委活水杂志社从事编辑工作;1995年7月至1996年11月在保山地委宣传部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理论科科长;1996年11月至1998年3月在保山日报社工作,历任记者部主任、要闻部主任;1998年3月至2000年3月任施甸县水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2000年3月至2001年11月任施甸县妇联主席;2001年11月至2004年2月任保山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2004年2月至2005年8月任保山市政府副秘书长;2005年8月至2005年9月任昌宁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行政学校校长;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任昌宁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昌宁县委副书记、县长;2010年12月至2012年10月任昌宁县委书记;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隆阳区委书记;2013年8月至今任保山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隆阳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