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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临沧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9-10-15 08:28:38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委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打探案情过问案情说情干预登记等制度,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严格约束纪检监察干部权力,保障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顺利进行。

该市纪委监委还聘请了20名特约监察员,对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和县(区)纪委监委班子和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律作风、工作作风、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

“我们除了在审查调查组、专案组、巡察组以及临时工作组中成立临时党支部以外,还在每一个专案组内设置一名‘督察专员’,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执法办案活动进行全流程监督。”临沧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说,市纪委监委还定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专项督查、家访活动等,适时进行谈心谈话,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与管理。

该市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坚持有案必查。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0件,其中:立案4件4人,严重警告处分1件1人,警告处分3件3人,问责4件5人,谈话提醒4件4人。(左超  路曼玲  黄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