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纪委召开七届第83次常委会议暨州监委第53次委员会议,传达学习云南纪检监察信息专报第172期——警惕农村党员会后违规吃喝文件精神、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培训班精神、全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精神,讨论研究德宏州贯彻落实意见。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农村党员会后违规吃喝,暴露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一些问题。要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尤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农村党员廉洁自律意识。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要采取抽查、走访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员会后是否存在违规吃喝等问题。监督检查部门要善于举一反三,在监督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上,也要紧盯其它基层党组织,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推动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没有天然“免疫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败斗争一线,时刻面临着被“围猎”的风险,要强化斗争意识,增强斗争精神,保持高度警醒,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做廉洁自律的标杆,成为“百官之率”。要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分管副书记(副主任),领衔常委(委员)要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管好自己的人,对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管人管事的责任,善于做工作、善于监督、善于发现问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要敢于得罪自己人,加强日常监督,不能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要结合主题教育,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刻检视问题,弄清问题症结,加强整改落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始终绷紧党纪法规这根弦,增强为谁执纪执法意识,分清公与私、情与法的关系和界限,决不能降低执纪执法标准。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令行禁止,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纪国法,哪些事可为、哪些事不可为、哪些事该请示报告、哪些事可以主动作为,一定要清清楚楚,不能里外不分,始终做到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敬畏组织,为公用权、依规依纪依法用权,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在修复和重构德宏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中充分发挥作用。
会议要求,要精准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把好标准和尺度,“一把尺子量到底”,以高标准严格把好案件的“最后一道关”和“出口”。要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意识,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依法收集、固定证据,形成相互印证、完整闭合的证据链。要善于借用外脑,建立完善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机制,适时商请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对证据收集、案件性质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补正瑕疵证据,完善证据链条,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打牢基础,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铁案,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郑绍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