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暨2019年上半年全州纪委书记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工作相关要求,9月26日至9月30日,怒江州纪委监委调研督导组深入贡山、福贡、泸水部分乡(镇)调研督导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8月22日以来,乡纪委开展了哪些工作?”“目前扶贫领域这块处置了多少问题线索?”“这个问题线索下一步准备怎么处置?”“工作中还有些什么具体困难和问题?”督导组每到一处,都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交流,为其找思路、想办法、答疑解惑,由传导压力转变为耳提面命、同频共振、形成合力。针对部分乡(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滞后、完成清零目标难度大甚至工作思路有偏差等问题,与基层干部共同分析原因、查找差距、解除难题。
督导组在调研中指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末梢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扶贫工作最直接的参与者和最贴近群众的监督者,是发现和处置问题线索的第一道关口,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当前,个别乡(镇)党委认识上还存在偏差,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力度减弱;有的乡(镇)纪委缺位失责,荒了自己的“责任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主动性差,方式方法失当,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的能力弱;部分县(市)指导督促力度有待加强,合理调配、综合施策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
督导组强调,县(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加强督促指导,沉下身子深入一线解决实际问题,带着干、督着干,确保乡(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进一步压实乡(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全力支持乡(镇)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二是要合理调配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把握好提级办理与乡(镇)清零间的平衡度;三是及时调整充实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确保监督执纪人员力量的同时通过以案代训、轮训、学习业务用书等方式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四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推进案件查办工作;五是加大警示教育、通报曝光力度,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方、挽救一批的目的。
督导组要求,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要聚焦职责定位,从自身找差距,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充分发挥好监督“探头”和“前沿”“末梢”作用,切实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让监督执纪在基层真正“长牙”“带电”,为推进全州脱贫攻坚工作、提升脱贫攻坚质量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是要转变工作思路,在参与乡(镇)党委开展好扶贫工作的同时,着力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多换位思考,厘清群众怨言和反映事项背后的上下游、左右岸,杜绝漠视群众利益、敷衍搪塞群众诉求;二是要善于发现问题,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提升工作质效;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围绕扶贫领域重点工作排查梳理,对照扶贫领域相关案例举一反三找问题;四是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对业务知识和扶贫知识的学习,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典型,坚持依纪依法依规监督执纪,严控安全风险。
调研期间,督导组还对贡山县涉黑涉恶督办案件工作、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张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