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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坚决落实“两个责任” 着力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发布时间:2019-10-03 08:12:53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临沧市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不断找准政治定位,坚决扛牢主体责任,持续落细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入,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临沧市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市委常委领导班子《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市纪委监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延伸到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上,主要领导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案件督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市委班子成员坚决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接受警示教育,带头遵守各项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带头接受监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担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做到“抓经常”“经常抓”,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对党员领导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坚持抓早抓小,守住纪律底线。

在市委的带动下,各级主动“对准表、聚好焦、抓本级、带下级”,层层传导压力;坚持签字背书,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覆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切实形成“上下一盘棋”的格局。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召开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会,纪委常委班子成员作为“考官”,以问题为导向对党组织书记现场发问、客观点评和民主测评,以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该市纪委监委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依托“四种形态”,对症开方,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永德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3家单位开展复查验收,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与此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把正面引导与问责倒逼结合起来,强化对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追责问责。

此外,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加强对受问责干部的关爱,开展暖心回访教育,帮助问责干部解开心结顾虑,卸下思想包袱,真正改正错误,重拾干事创业信心和热情。(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