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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围绕打造云南派驻监督的示范和样本 抓实干部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19-09-30 11:13:13   来源: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今年以来,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通过反复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派驻监督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有关部署安排,特别是围绕落实冯志礼在该组调研时提出的打造派驻监督的示范和样本要求,从抓实教育、落实制度、激励关爱入手,积极研究探索加强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监督工作机制。

从抓实教育入手,强化全组干部在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的习惯。注重计划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加强集中学习教育与强化个人自学、自我教育相结合,积极组织全组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钻研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讲话和加强派驻监督的重要论述,深刻学习把握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团结带领全组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和正确方向。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持续巩固深化“正风肃纪、塑形铸魂、打造铁军”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引导全组干部在寻根溯源中重温初心,在学思践悟中担当使命。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以“三会一课”为载体,狠抓政治学习和政治教育,深化“两学一做”,突出党性锻炼,强化身份意识,引领全组干部队伍提高政治本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从落实制度入手,做实做细做好干部监督工作。坚持以遵规守纪为重点,以强化相互监督,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反对特权等为具体任务,狠抓制度落实。针对怎样行使纪检监察权力,规范日常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有关要求,修订完善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制定下发了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请销假制度》《谈话室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信访举报工作规程(试行)》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责任清单》等制度;建立健全了请示报告制度、外出报备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提醒督办制度、明确内部职责职能及分工,实施个人工作月报制度,努力把派驻机构干部主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日常行为管住,形成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针对怎样落实自我监督,提升制度执行标准,紧紧围绕解决思想问题提高完成工作任务标准,开展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季度双向讲评,把上下级监督和同级监督做实做细,把组织监督做灵活做到位,有效防止了上级不检查不监督,群众不举报不监督,单位不出问题不监督等问题的发生。针对监督“空档”,强化排查检查,围绕把分散执行任务和八小时以外管住,认真分析监督上容易出现“空档”的特点,实施报告报备有关情况排查检查,使全组干部时时把自己置于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下,按照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重点盯住全组干部的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既防止自己“被围猎”,也告诫干部不能“围猎”他人。针对发现问题,绝不姑息迁就。坚持刀刃向内,对组内党员干部违纪行为零容忍,对失职失责行为坚决问责,明确提出对不适应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或以能力不足为借口降低工作标准和不作为的坚决上报上级予以调离。

从激励关爱入手,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实效。对干部队伍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同时,也注重对全组干部做好激励和关爱。努力做到思想政治关怀到位。注重了解每名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家庭情况,听取干部的呼声和要求,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工作。对德才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条件成熟时积极向上级推荐提拔使用。努力做到激发工作干劲到位。积极组织参加省政府办公厅岗位大练兵活动,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活动,主动融入省纪委监委大家庭,锻造派驻机构干部团结协作、敢于担当、敢于斗争,追求更好的精神。强化内部激励,推行“三挂钩”机制,让评优评先与工作量挂钩,与取得工作成效挂钩,与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挂钩,激发干部用心、用情、用力开展工作,完成任务。努力做到工作生活关心到位,坚持搞好“传帮带”。当干部在工作上遇到棘手问题时,既督促其设法解决,又给其传授方法;当工作中取得成绩时,及时表扬鼓励;当工作中发现问题时,注重帮助总结经验教训,增强干好工作的信心。同时,生活上尽可能帮助干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真心诚意为其排忧解难,让每个干部充分体会到组织温暖,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崔庆林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