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楚雄:对照检查“负面行为”清单 扎实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9-09-29 12:46:00   来源:楚雄州纪委监委

近日,楚雄州纪委监委印发了《楚雄州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此次专项整治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和警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对照存在的“负面行为”清单和《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集中力量、时间、精力扎实开展。在《方案》中明确列出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与联系地区领导私下联系、与涉案人员私下交友,编织“关系网”,搞政治投机、政治攀附,谋取政治和经济上的利益等13条“负面行为”清单,要求每位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对照“负面行为”清单,对号入座找问题,深入整改。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方案》中提出,要坚持以上率下,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专项整治、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逐级压实主体责任,层层示范带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把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结合起来,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结合起来,融入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要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纪律作风问题与业务工作问题、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表象问题与深层问题、执纪问题与守纪问题一起解决,确保整改落实有实效。对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作风不严实、管理监督不到位、屡屡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从今年9月中下旬开始到11月20日前完成,州纪委监委和各县市纪委监委、各乡镇纪委(监察室)自上而下,结合存在的问题,分级制定方案、分级组织实施、分级督导检查,逐级报备方案、上报情况。(徐燕梅  普晓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