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玉溪市纪委监委坚持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注重在查处案件的同时趁热打铁,既通过教育警示,将写在纸上的处分变为立在墙上的镜鉴,筑牢思想防线,又通过以案促改,堵住制度机制漏洞,实现治标与治本、严管与厚爱、自律与他律的统一,形成查处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处分决定宣布从“一张纸”变为“一堂课”
“听了会上的通报,心情很沉重。真是没想到,挺好的一个人就这样被金钱和欲望给俘虏了,这给我敲响了振聋发聩的警钟。”该市移民局一名党员感慨地说。这源自在该单位召开的一场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会上当场宣布该局原局长武继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
类似这样,深入案发单位,通过采取党委(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支部大会等多种形式宣布处分决定,利用身边“活教材”开展警示教育,达到处分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在该市已然成为常态。
该市纪委监委把处分决定宣布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举措,不断做深做细做实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将处分决定宣布从“一张纸”变为“一堂课”。除宣读处分决定文书外,还对涉及的相关党纪法律法规进行逐条领学、答疑解惑,真正让处分决定宣布警示课既成为党员干部学习纪法知识的“必修课”,更成为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的“精品课”,让处分决定公开宣布成为纪律的“传播器”、教育的“反光镜”。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受处分党员干部经常化教育帮带工作,明确干部受处分影响期内,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帮带责任人,负责做好教育转化、跟踪联系、心理疏导等工作。
“把处分决定宣布与深化警示教育同步开展,既有‘不敢腐’的惩戒功能,又有推动建立‘不能腐’制度的纠错功能,更有‘不想腐’的教化功能。”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典型案例勤通报 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上述7起醉酒驾驶典型问题,反映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仍然心存侥幸,视国家法律法规、党的纪律和规矩为‘稻草人’,其后果严重、教训惨痛、令人惋惜。”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2018年以来全市查处的7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醉驾典型问题。
为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市纪委监委突出重点问题,抓住关键时间节点,以身边活生生的案例为素材,用活用好通报曝光这一有效抓手,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强化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和震慑功能。
定期对查办的案件“分类别、分系统、分领域”进行梳理,除通过文件通报外,还通过玉溪日报、“碧玉清溪”网、手机客户端、《玉溪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点名道姓通报;既曝光大要案件突出震慑力,也紧盯群众身边“微腐败”,将警示效果传递到神经末梢;采取“同类案件同批曝光”的方式,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收到良好反响。
“看到一些村级干部被全市通报,给我的触动很大,村干部虽然官小,但是手中权力未必小,一不留神放松要求,就会犯错误,作为村监委主任,我身上的责任也不小。”该市一名村监委主任感慨道。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23件380人。2015年以来,通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18批101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8批51起、生态环保领域典型案例6批19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2批14起、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4批4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4批7起。
“典型案例是一剂醒脑‘良药’,通过公开通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触及灵魂,既是警醒,也是关爱,也给大家穿上了防弹衣。”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用活“身边”资源广泛开展警示教育
为突出“身边事”对身边人的教育冲击效果,市纪委监委把反面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补充更新了莫晓顺、武继昌、李戈良等典型违纪违法案例,3万余名干部接受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永远在路上》《激浊扬清在云南》等专题片,编印《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选编》《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典型案例选编(一)(二)》辑,筑牢党员干部和全体公职人员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以法庭为特殊课堂,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旁听贪污受贿案件的庭审,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感受党纪国法;联合玉溪广播电视台拍摄制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片,以问题为导向、以事实为依据,纪实回放、场景再现,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今年以来,播出《廉政视窗》专题节目8期。
“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善于打胜仗,又要善于‘战后重建’‘治病树’‘护森林’,通过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做足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为新时代玉溪‘六个走在全省前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王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