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宏干预和插手司法机关执法活动,充当走私‘保护伞’,李宏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原瑞丽市公安边防大队政委杨明金,违规插手干预执纪执法活动,为走私木材商人的走私活动提供庇护,充当黑恶势力及走私护私‘保护伞’,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近日,德宏州纪委监委网站公布了多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例,持续释放有腐必查、有“网”必破、有“伞”必打的强烈信号。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走私护私工作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政治交办,坚持有黑必打、有腐必查、有“伞”必挖,把好节奏、突出重点,主动出击、攻坚碰硬,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深挖彻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全力推进惩腐“破网拔伞”。
州纪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听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研究部署,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督查督办、挂牌督办、提级直查、跟踪督办、汇总分析,实行销号式管理机制。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修复政治生态相结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全面复盘办结案件,抽丝剥茧、循线深挖、摸瓜捋藤,严查快处,切实把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挖出来、查彻底。
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下沉督导德宏反馈问题,州纪委监委实行纪委副书记牵头、纪委常委(委员)领衔,组建专班,明确责任时限,整合内部办案力量,直查直办反馈交办问题线索。
在州纪委监委集中统一领导下,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打伞破网”捷报频传——州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刚干预和插手司法机关执法活动,为涉黑涉恶人员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被“双开”;原瑞丽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陈华国为走私及从事非法活动充当“保护伞”被“双开”;梁河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朝文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双开”……截至9月4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9件5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
与此同时,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发的行业领域暴露出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深挖症结、切中病灶、查漏补缺,实现查办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杨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