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识别不精准、低保工作管理不规范,危旧房建设项目推进滞后、扶贫资金支出审批管理不规范……”“落实挂包帮责任不到位,挂包单位及帮扶责任人与挂钩户联系不紧密,帮扶工作不扎实。”这是近期普洱市纪委监委向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发出的一批纪律检查建议书。
近年来,针对脱贫攻坚日常监督检查、巡察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普洱市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手段进行督促整改落实,按照责任单位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的纠偏矫正功能,做细、做实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
“这份纪律检察建议书精准地指出了我县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整改要求,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统筹推进、精准发力,确保问题整改见实效。”收到纪律检查建议书后,各责任单位充分认识到纪律检查建议书的严肃性,高度重视,及时进行研究部署,针对存在问题细化制定整改措施,扎扎实实抓好整改落实。
2018年来,该市纪委监委共向9个县(区)党委政府、7家市直部门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30份,提出整改意见建议66条,不定期对纪律检查建议书落实情况进行电话核实、实地核实,确保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到位。通过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的方式,有效推动了全市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系统性、突出性问题整改落实,确保了全市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高效高质完成,宁洱县、镇沅县、景谷县、孟连县、西盟县顺利脱贫摘帽。(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