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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出台《规定》 确保纪律处分执行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2019-09-09 08:03:25   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公职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处罚期间加强协作配合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执行主体分工,压实执行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规范纪律处分执行。

《规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由于丽江市司法机关与组织、人社部门信息沟通不畅,出现公职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到行政处罚后,其主管部门不知情未及时停发工资待遇,被判处刑罚、被“双开”后,其多领取的工资难以追缴等问题,纪律处分的权威性得不到有效维护。

《规定》要求,各执行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主体职责,严格按照人社部《关于公职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互通信息,加强配合,全方位、多角度堵塞执行漏洞,确保纪律处分执行落地见效。

《规定》强调,落实纪律处分决定就是维护纪律威权,各执行单位务必要将纪律处分执行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纪委《关于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好相关要求,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要进行严肃追责,确保纪律处分执行不打折扣,不打白条,真正打通纪律审查“最后一公里”。(吴凯)